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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淄川区委第十轮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28 00:00 信息来源:淄川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淄川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区委成立4个巡察组,于2019年10月下旬至12月下旬,对12个区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第十轮巡察。现公告如下:

巡察对象:团区委、区妇联、区文联、区残联、区委党校、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审计局、区信访局、区矿业安全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根据需要可延伸至重点岗位中层干部。

巡察内容:

1.深化政治巡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深入巡察监督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突出“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以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紧盯作风问题。深入巡察监督被巡察党组织纠治“四风”情况,看是否存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问题;是否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及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宗旨意识淡薄、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深入了解新旧动能转换、“双招双引”、“一次办好”、扫黑除恶、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3.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对省委巡视、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4.其他需要巡察的事项。

有关事项:

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巡察工作结束后自行终止。

监督举报电话:0533-5171718

电子邮箱:zichuanxuncha@163.com

邮政信箱:淄川区176号信箱

 


                                          中共淄川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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