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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作风纪律要求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27 00:00 信息来源:淄川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淄川区纪委办公室

关于严明作风纪律要求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2019年12月24日)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开发区党委,区直各部门、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区纪委区监委各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真正担负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紧盯元旦、春节这一重要时间节点,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抓好风气监督,把作风建设的螺丝拧得更紧、把作风建设的责任压得更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带头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形成“头雁”领航、“群雁”齐飞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认真执行各项规定,切实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违规举办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以及土特产等节日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在节日期间开展“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窗口单位对群众需求“推绕拖”。在严明纪律规矩的同时,要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

三、突出工作重点,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切实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保持正风肃纪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要紧盯元旦、春节期间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等易发多发问题,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上下联动、全方位立体式监督检查。要结合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对收送名贵特产特殊资源及不关心群众疾苦、冷漠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严肃查处,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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