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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部门、单位反馈情况
发布日期:2020-12-14 15:16 信息来源:淄川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7月下旬至2020年9月下旬,市区联动巡察组对区法院开展联动巡察,区委派出4个巡察组对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洪山镇、松龄路街道以及洪山镇董瓦村等41个村居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结束后,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同意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按照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11月2日—5日,区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部门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12月4日市区联动巡察组向区法院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党政班子成员、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参加了相关单位的巡察反馈会议,并对抓好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就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二要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三要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间节点。四要从严抓好整改落实。

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完全符合本部门单位的实际,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面认领、照单全收,并召开专门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把巡察整改与本部门单位中心工作相结合,不断深化改革,以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区党政班子成员参加并指导被巡察部门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市区联动巡察组向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司法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存在欠缺;开拓创新意识有所淡化;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扎实;党建工作创新性不足,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员额法官队伍建设存在断层现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等。

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松龄路街道党工委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基层社会治理存在差距,经济社会发展存在薄弱环节,重点领域深化改革魄力不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彻底,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有力;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内控机制不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廉政风险防控意识需加强。

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洪山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重点难点工作整体推进落实不平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坚强有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肃,党建工作开展不规范,指导村居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有力等。

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委政法委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履行新时代政法工作职责不够到位,结合政法系统工作实际,落实中央、省市要求还有差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组织建设抓而不紧,统筹推进政法队伍建设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等。

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委统战部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对新形势下统战工作谋划不够;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工作有待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有力等。

区委巡察组向洪山镇6个村居、罗村镇10个村居、龙泉镇8个村居、太河镇4个村、将军路街道8个村居、松龄路街道5个社区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两委班子履职担当能力有待提高,创新基层治理力度偏弱,治理成效不突出;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党员教育管理偏松偏软;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有差距,文化阵地建设存在短板;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差距;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三资”管理不规范,银农直联落实不到位;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村(居)民代表会议召开不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未有效发挥作用;组织建设弱化,党组织基本制度落实不到位,党支部战斗力不强,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等。

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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