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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16 09:32 信息来源:淄川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淄博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淄博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等相关规定,市委第一联动巡察组于2020年12月上旬至2021年2月,对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开展巡察。现公告如下:

巡察对象: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含局长),其他科级干部,必要时延伸到中层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巡察内容:围绕政治巡察监督要求,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突出公安特点,紧扣单位核心职能,重点关注履职担当、公正执法、为民服务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围绕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紧盯“六大赋能行动”“十二大攻坚行动”“十五大重点改革攻坚事项”等重要工作,重点关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情况,“淄博作风”锤炼情况,着力发现落实不力问题;其他需要巡察的问题。市委巡察期间,同步开展政法“三项”督察巡查工作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巡察组受理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8005330705

电子邮箱:zbswldxcz001@163.com

邮政邮箱:张店区人民西路10号市委第一巡察组(收)

举报信箱:淄川公安分局门口南侧、昆仑派出所门口北侧、龙泉派出所户籍室门口、杨寨派出所门口西侧、岭子派出所门口西侧

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内8:30—17:00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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