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头条
十二届淄川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27 09:00 信息来源:淄川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淄川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区委成立4个巡察组,于2020年3月底至5月下旬,对12个区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第十一轮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区直机关工委、区委老干部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工商联、区扶贫开发事务服务中心、区农业机械事务服务中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区产业转移办、区红十字会、区供热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根据需要可延伸至重点岗位中层干部。

二、巡察内容

1. 深化政治巡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突出“三个聚焦”,重点关注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深入巡察监督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情况,重点关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以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检视问题整改情况。

2. 紧盯作风问题。深入巡察监督被巡察党组织作风建设情况,看是否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看是否存在慵懒散慢拖瞒、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宗旨意识淡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是否存在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看是否存在各种隐形变异“四风”反弹回潮、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等问题。

3. 推动中心工作。贯彻落实省市“重点工作攻坚年”动员大会和区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淄川高质量发展,重点关注“六大赋能行动”“十二大攻坚行动”等重要工作落实情况,深入了解新旧动能转换、“双招双引”、“一次办好”、扫黑除恶、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着力发现工作推进过程中的责任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坚决清除阻碍高质量发展的绊脚石,坚定不移推动区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4. 其他需要巡察的事项。

三、有关事项

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巡察工作结束后自行终止。

监督举报电话:0533-5171718

电子邮箱:Jwxchb@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淄川区176号信箱

 

中共淄川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