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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部门、单位反馈情况
发布日期:2020-08-20 09:39 信息来源:淄川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3月底至2020年5月底,区委派出4个巡察组对区委区直机关工委等12个部门单位开展了巡察。巡察结束后,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同意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按照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7月13日—17日,区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部门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党政班子成员、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参加了相关单位的巡察反馈会议,并对抓好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区党政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单位的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用好“政治体检”的结果。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三是注重建章立制,既要解决具体问题,又要围绕共性问题举一反三,防止反弹、避免反复,持续跟踪、深化整改。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完全符合本部门单位的实际,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面认领、照单全收,并召开专门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把巡察整改与本部门单位中心工作相结合,不断深化改革,以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区党政班子成员参加并指导被巡察部门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供热办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党的领导弱化,党内组织生活流于形式,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聚焦主责主业不到位,落实创新驱动、节能降耗责任担当不够;成本意识不强,在保障民生的同时不注重成本控制;民生热线投诉量大,不满意率高;领导干部担当意识不强,内控制度和审计整改工作不到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等。

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红十字会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聚焦主责主业不够有力,推进群团治理现代化建设有差距;党的思想建设弱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的组织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抓作风建设主动作为意识不强,救助体系不完善;对捐赠物资监管不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等。

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政策有差距;党的领导需要加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主责主业意识不强,双拥工作存在差距,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不到位;党建工作弱化,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主动作为意识不强,攻坚克难信心不足;内控制度不健全,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机关管理松散等。

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落实“六保”措施有待加强;班子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创新意识、担当意识不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重要岗位监管机制缺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不扎实,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财务管理不严,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有发生等。

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在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方面有差距;聚焦矛盾、攻坚克难意识不强,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的不牢;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工作主动性不足;作风纪律不够严实,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等。

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工商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班子整体合力不强,履职能力弱化;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不足,担当作为意识不强,管理服务非公经济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到位;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等。

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履行职责不到位,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不够有力;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不规范,贯彻民主集中制有差距;与下属单位工作关系不理顺,运行机制不畅,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有差距;作风建设不扎实;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等。

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农业机械事业服务中心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对农机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思想建设不深入,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贯彻民主集中制意识不强,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工作有畏难思想;工作作风不扎实,机关管理偏松偏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

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产业转移办公室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产业梯次转移工作不够有力;担当作为动力不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等。

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扶贫开发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有差距;扶志扶智工作成效不显著;对扶贫资金使用指导、检查、监督有待加强;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有力;作风建设有待加强,内部管理不规范;干事创业劲头有所下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等。

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委老干部局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统筹谋划全区老干部工作站位不高;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够有力;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担当意识和作风建设有待加强;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经常,下属单位党支部党建工作薄弱;班子战斗力需进一步加强;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等。

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对新形势下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聚焦不够;自身党建工作不扎实,示范表率作用不突出;督促指导基层支部换届、组织发展等工作不够有力;班子战斗力有待加强,开拓精神不足;党员干部担当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机关管理偏松偏软,作风建设有待加强;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等。

区委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区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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