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8 13:44 信息来源:淄川区纪委监委
信息来源:淄川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街道工委、开发区工委,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区纪委监委各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

“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过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聚焦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压力传导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采取印发通知、召开会议、集体学习等形式,进一步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关要求往深里抓、往实里做,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严守纪律规矩,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二、聚焦“四风”顽瘴痼疾,严明纪律要求

节点更是考点。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要守牢纪律红线,强化自我约束,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以过节名义违规收送名贵特产,或以婚丧喜庆事宜为由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以及通过电子红包、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以及“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变着法子“吃空函”等问题。严禁借节日之际滥发津贴补贴,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购物卡(劵)或节日礼品。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占用借用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以及发生各类违反“三公”经费有关规定、不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等问题。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存在与企业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破坏亲清政商关系问题。

三、聚焦典型问题开展监督,擦亮作风品牌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严字当头,聚焦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靠前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反腐高压信号。要紧盯“老问题”和“新表现”,将纠治“四风”与护航营商环境、“中梗阻”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严查快处,以有力举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中共淄川区纪委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