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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淄川区委第七轮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4 17:09 信息来源:淄川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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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淄川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区委决定于20243旬至20246旬,开展十三届区委第轮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昆仑镇党委及所辖31个村(社区)党组织:大昆仑村、许家村、马棚村、奎三村、南石谷村、西楼村、车峪口村、奎一村、兴隆村、磁村村、奎四村、石牛埠村、山嘴头村、四维村、东笠山村、北山寺村、聂村村、西笠山村、东龙角村、河石坞村、北小庄村、奎二村、上甘泉村、滴水泉村、苏王村、西龙角村、光正社区、天晟社区、舜天社区、昆山社区、昆仑社区。

双杨镇党委及所辖6个村(社区)党组织:杨兰村、孟机村、白沙村、杨寨村、双凤社区、宝塔社区。

罗村镇党委及所辖6个村(社区)党组织:千峪村、大窎桥村、道口村、罗村村、河东村、洪五社区。

洪山镇19个村(社区)党组织:蒲家村、马家村、东工村、解庄村、土峪村、车宋村、东省村、贾石村、车家村、西省村、十里村、田庄村、北工村、涧北村社区、淄矿社区、北工社区、涧北社区、中先社区、洪铝社区。

龙泉镇3个社区党组织:渭二社区、华龙社区、广通社区。

二、巡察内容

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重点关注镇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中央意识形态工作部署情况,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等情况;村(社区)党组织落实“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及上级有关惠农利民政策的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关注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抓作风建设,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情况;村(社区)党组织在落实中央惠民政策、服务群众生活过程中是否存在以权谋私问题,在农村“三资”管理过程中的违规问题,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作风问题,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重点关注镇党委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政治功能情况,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治理情况,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选人用人、干部担当作为等情况;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政治功能、开展组织生活情况等。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重点关注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

三、区委巡察组任务分工及联系方式

区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单位:双杨镇党委,杨兰村、孟机村、白沙村、杨寨村、双凤社区、宝塔社区党组织。

联系电话:18766928532

电子邮箱:18766928532@163.com

区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单位:昆仑镇党委,许家村、大昆仑村、东笠山村、马棚村、聂村村、西笠山村、东龙角村、西龙角村、天晟社区、舜天社区、昆山社区、昆仑社区党组织。

联系电话:18766928531

电子邮箱:18766928531@163.com

区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单位:洪山镇蒲家村、马家村、东工村、解庄村、土峪村、车宋村、东省村、贾石村、车家村、西省村、十里村、田庄村、北工村、涧北村社区、淄矿社区、北工社区、涧北社区、中先社区、洪铝社区党组织。

联系电话:15069311525

电子邮箱:15069311525@163.com

区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单位:罗村镇党委,千峪村、大窎桥村、道口村、罗村村、河东村、洪五社区党组织;龙泉镇渭二社区、华龙社区、广通社区党组织。

联系电话:15064382305

电子邮箱:15064382305@163.com

区委第五巡察组

巡察单位:昆仑镇苏王村、山嘴头村、车峪口村、西楼村、奎三村、南石谷村、奎一村、兴隆村、磁村村、奎四村、石牛埠村、四维村、北山寺村、河石坞村、北小庄村、奎二村、上甘泉村、滴水泉村、光正社区党组织。

联系电话:18560709786

电子邮箱:18560709786@163.com

巡察举报二维码:


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信访受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7日。

监督举报电话:0533-5171718

电子邮箱:qwxchb@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淄川区176号信箱

 

中共淄川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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