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川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力度,持续释放为干事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的强烈信号。
明确打击重点,全面起底线索。精准把握诬告陷害情形,对在公共场所或利用信件、网络制造谣言诬告陷害他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换届选举、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编造事实、栽赃嫁祸、恶意中伤,搞打击报复,通过诬告陷害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加大打击力度。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政府信访部门、公安机关分别对近年来投诉举报、检举控告、寻衅滋事类等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
强化职责履行,完善共治机制。成立淄川区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专班,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在问题受理、线索移交、案件查处等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严格规范程序,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规范履职,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作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结论。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视情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及时开展澄清正名,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
强化协作联动,保持高压震慑。组织召开全区打击诬告陷害协调调度会议,对在办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集体会商,对案件查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难点、堵点分析研判、探讨协商,做到信息共享、资源公用、案件联查,切实保障查处诬告陷害工作效率,着力构建“整体联动、部门协作、快速反应、责任落实”的一体联动工作格局。加强舆论引导,对查处的诬告陷害和恶意举报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