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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发布日期:2020-10-30 17:21 信息来源:淄川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体:【

淄川区纪委监委机关共设置15个职能部室和机关党委,职能部室为: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息技术室。

设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区委工作机构序列,为正科级,设在区纪委。

设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区廉政教育中心。

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8个、派出机构4个。

派驻机构设置如下:

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

派出机构设置如下:

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区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综合协调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信访室(区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区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和镇街纪检监察机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对反映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提出分办处置意见;统一受理镇街纪检监察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派出机构涉案款物管理工作等。

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部门单位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综合、协调、指导联系部门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案件审理室(政策法规室):负责审理区纪委区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受理和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区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信息技术室:负责开发和运用先进的分析工具、应用系统、分析模型,为审查调查、监督检查提供信息支持和数据分析研判服务;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勘验检查、鉴定和证据收集、固定等工作;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信息化保障,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以及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等;负责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技术保障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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