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区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等;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
(二)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派驻派出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派驻派出机构组长、副组长,镇(街道、开发区)纪(工)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纪(工)委副书记、派出监察室副主任的提名、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所属单位、派驻派出机构和镇街纪检监察机构的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三)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四)信访室(区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区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和镇街纪检监察机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对反映区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分类处置、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处置意见;统一受理镇街纪检监察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协助做好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承担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派出机构涉案款物管理;协调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
(六)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工委、总支、支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综合、协调、指导联系部门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七)案件审理室(政策法规室)。负责审理区纪委区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受理和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区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参与起草制定区内有关党内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备案审查、清理等。
(八)廉政教育中心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
2.综合分析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调研工作,汇总整理上报研究成果和信息资料。
3.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
4.主管全区纪检监察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委局机关新闻事务,承担委局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
5.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做好《般阳清风》反腐倡廉电视栏目录制工作。
6.负责“般阳清风”网站建设、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工作;
7.负责做好全区廉政党课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聊斋廉政文化的研究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重点新闻网站等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
10.负责做好全区廉政教育基地创建和管理维护工作。
11.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